金屋藏他

自 给 自 足 ,无 情 粮 仓 。

【季正雄×汪新元】天下无贼(有彩蛋|4k+短文已完结)

        “你可以轻而易举杀死我,只因我崇拜你。”

  *双贼王,季正雄×汪新元

  *心机狠辣攻×面善忠犬受

  01

  季正雄这顿饭吃的肉眼可见的不开心,他冒风险来风满楼找帮手,潮汕人尽给他添堵。

  “扑街,叫你带点像样的过来,这里全部贼眉鼠眼,各个蠢猪的样子。”季正雄从椅背上骂骂咧咧的叼着牙签离开,潮汕人按住他手臂,被其轻飘飘的眼神吓得一个哆嗦。

  潮汕人死乞白赖:“大佬啊,我这还有个帮手,特别能干,就怕你吃不下。”

  “你个抵死嘅,有屁快放。”季正雄满口污言秽语,潮汕人不自以为,哈着腰问:“汪新元,你认不认识?”

  “丢,”季正雄骂了一句,“能不认识么?新闻大头条啊,一佰万啊。”

  末了狐疑:“你有消息,还留给我?不直接报差佬?”

  “哪能呢,大家都是道上滚嘅,讲一个义字嘅嘛!”

  潮汕人说的好听,其实也没啥消息。只是手下一个马仔老跟人吹牛说他认识贼王,叫他听到了,套出个号码。他打了几次,都没人接。

  但就这样,还是让他多捞了一笔钱。

  02

  汪新元正失眠,他已经很久没有睡过像样的觉,好不容易闭上眼睛,柜子上的手机响个不停,一看是陌生电话。

  他不想接,也不想挂断留下把柄,这个手机还有的用,他要等消息,遂忍耐的听电话铃消停。

  谁曾想没完没了。

  汪新元趁这个档去洗漱,下水管道的动静可不小。季正雄是谁?那可是号称任何风吹草动,绝不放过的贼王,当他听到响声,立马警惕起来。

  手机没打通,铃声消失了。季正雄继续打,却发现不远处起来一阵微弱的铃声。

  正是他方才察觉到的异声。

  打打停停好几次,确认心中的猜测:手机的主人可能这么巧,在他转角的隔壁。

  于是乎,两代贼王碰面。

  说来也巧,汪新元正打算关机,泡沫胡子正刮在一半,碰上门铃正响,只得硬着头皮,借着伪装,装着憨相。

  没想到来人是个硬茬子,开口一通自我介绍:“我叫季正雄,有什么可以帮到你?”

  汪新元愣住。

  季正雄的鼎鼎大名,他可太有耳闻,他甚至怀疑他打劫珠宝店的那家脏款,是不是被这家伙截了去,可没证据。结果今天碰到了他。

  不是什么好兆头!

  汪新元心头狂跳,立马关了门。

  季正雄惊诧他大雁受惊的胆小,嘴角尤挂着笑意,继续打他的电话。

  汪新元听着催命符铃,如临大敌。他将手机丢到地上,拐着枪从窗户上逃了。

  季正雄撬开他家看到他的手机,忍不住“啧”了一声,觉得多半合作无望。然而翻了几下柜子,看到里头的几张破旧钞票,忽然又升起希望。

  “咔嚓——”

  门果然被打开了。来人脱去大衣,神态自若,和方才“胆小如鼠”的形象大相径庭,这次显然是来谈判的。

  季正雄正在擦枪,不知是习惯性,还是恫吓。

  汪新元小心翼翼地拉上窗帘,他返还屋企的原因很简单,因为钱。谁叫他被通缉,怎么都没法随心所欲的活,更遑论他亦携着枪支,换地方容易翻车。

  至于季正雄合作的原因,更简单,还是因为钱。

  万幸他有一点和季正雄不谋而合,那就是,这是“最后一单”。

  “你看我做咩?”汪新元指了指线路图,“看图。”

  季正雄翻了个白眼,他是不会承认,他在汪新元叼手套研究地图路线时,心狠狠地凿动了一下。

  03

  “你会不会唱歌?”汪新元和季正雄共商大计时,顺口一问。

  “啊?”

  “会不会讲故事?”

  季正雄皱起眉头。

  “会不会?”

  “可以试试。”季正雄摸不清他的套路。

  直到汪新元欣慰地点了点头,领他进卧室他才发现,这家伙竟然想让他哄他睡觉。

  “……”

  娘里兮兮的。

  季正雄腹诽,可看汪新元长的比Superman还Man,比老实人还老实人,他忍不住惊奇。

  “如果警察看到我们,一定先抓我。”他忽然来了这么一句话。

  汪新元乌漆漆的大眼睛看着他:“为什么?”

  “因为你长得太有欺诈性了。”季正雄心想:又或许是那张通缉海报把汪新元还原的太阴险,以至于见到本人,他忍不住怀疑对方的身份。

  这种人,恰是他需要的。

  汪新元显然不太需要他。因为季正雄不会唱歌,并且只会给他讲他捅人的“丰功伟绩”。

  “你杀过人?”

  “你没杀过?”

  汪新元点了点头,又摇了摇头。

  “那不就得了,我跟你说啊,一般人我都跟他说,做我们这行的,必须要狠的下手。不过你做到今天,应该也是懂得,手刀一抬,人就没了。”

  “我不中意,你哞讲了。”汪新元头痛起来,脑子“砰砰”都是死亡的幻影。

  “你可真小家子气,真不知道你怎么进这行的?”

  汪新元被熟悉的、怪诞的幻想纠缠,迷迷糊糊瞪了他一眼:“沒探底,我们不熟。”

  季正雄“噗嗤”笑:“放心,做完‘最后一单’,咱们互不相识。”

  “我干爷是做这行的,没得选。”半天传来汪新元弱弱的气音。

  季正雄有些意外:“这么说你不中意当贼。”

  “你中意?”

  “一些些吧,”季正雄想到那些时光,“没什么中不中意的,就是痛快。”

  “到监狱更痛快。”

  季正雄侧头看他:“伶牙俐齿。”

  汪新元本身不是健谈的人,他意识到自己的话多可能源于寂寞和疾病。

  他纠结着,对季正雄发出一道请求:“麻烦你出去,帮我搞点安眠药。”

  “你痴线,我帮你?”

  “我已经很久没有困过觉了,为了不影响行动,你得帮我。”

  “为什么不自己去?”

  汪新元躺床上默默地看着他。

  他的样子太乖了,太不会得寸进尺,季正雄试探坐进了一点,汪新元本能向后挪:“怕差佬啊?”

  汪新元没说话。

  “怕人?”

  汪新元没有点头,也没有摇头,但眼神是这个意思。

  04

  他虽然身为贼王,却总给人一种想要信任和保护的错觉。

  季正雄忽然明白他是怎么活到现在的。这层天然的屏障,是盗贼天生的保护色,他必须像汪新元学习。

  他的长相实在太吃亏了,让他被差佬拉住盘问好几次。

  季正雄把玩零钱。

  说起来,汪新元也该睡觉了,安眠药可不是个好东西,他到底生的什么病?一下脑袋灵光,一下傻乎乎的,这会要睡了吧……

  想到这,他抬起头。

  季正雄是个不太热衷此道,同时荤素不忌的人,打心眼里喜欢眉清目秀的人。否则也不会嫌弃潮汕人带来的一堆歪瓜裂枣。

  他喜欢年轻的、柔软的,清秀的身子,汪新元不算特别对他胃口的,但是绝对是此刻最能下手的。

  他蹑手蹑脚的起步,带着一丝自己都不知道的心虚和欲火,停到了汪新元的卧室门口。

  半晌,季正雄轻轻推开门缝,只见汪新元躺在床上,一动不动,活像死去,但是两只眼睛铁打不变的半睁,泛着泪光,似寐非寐。

  听到声音,无半点反应。

  季正雄坐在床边,他也不搭理,疑心对方有睁眼睡觉的习惯,伸手晃了晃。

  汪新元眨巴眨巴眼,没说话,仿在无声的询问:“你做什么?”

  “安眠药吃了都睡不着啊。”季正雄注意到床头柜的药瓶有被打开的痕迹。

  汪新元闻言,眼睛因为长时间盯他更酸,更水汪汪了。

  “我有个入眠的办法,要不要试试?”季正雄俯下身子,轻轻问他。

  陌生的气息吐在他的脸上,汪新元并没有太大反抗,也许安眠药或多或少发挥了作用,他现在懒得动作。即便季正雄的手握住了他的手,即便那只手若有若无的撩拨他,褪去了他的衣物,即便二人肉体相向,汪新元仍旧没有太大的抗拒之意。

  他太累了。

  季正雄又不断给他传递安全的信号。

  以至于破旧居民楼的街旁,红灯不断地亮起,都未叫这个倦怠的贼王,升起危险警报。

  相反,在面对几分暴力、几分缱绻的运动之后,汪新元终于合上了眼睛。

  睡了一顿安稳觉。

  05

  准备打劫金铺前,季正雄给他弄了顶帽子和对讲机,又带来了两个新马仔。

  他内心其实有点茫然。不明白两个人能解决的事情,为什么要多拉两个拖油瓶解决。要知道,两个人分赃,可比四个人分赃来的多。

  后来他明白了,这两个人压根就是烟雾弹,用来迷惑警队的。让对方知道,这是处心积虑的团伙作案,在后续调查中,警方会优先排查人数多的游客,以便于各自解散。

  汪新元仅想到这里。

  他哪里料到,别说叫来的马仔,就连他本人,都是季正雄早设定好的棋子。

  “他想独吞这批珠宝。”

  看着季正雄掐灭烟头,冲向马仔的时候,汪新元升起这个念头。他本能地狂退,蹲到了草堆里。

  这片偏僻的落脚点,是季正雄和他亲自敲定的。草堆茂盛,有成年人那么高,不远处就是码头,可以走水路。遇到意外,还能借地势摸回城镇。

  可惜,正是这么个天然秘处,如今成了活生生的坟场。

  白刀子进,红刀子出。

  季正雄杀了一个马仔仍不肯收手,提刀缓步走向垂死挣扎的男人。

  很显然,杀了这个人,下一个就是他了。

  汪新元倒吸了口凉气,连忙把枪握在手里。

  可他的手在发颤。

  汪新元想:我大可以杀了季正雄。

  可是……

  谁能想到,他做贼那么久,犯下的案子那么多,却一只鸡都没杀过。

  他干爷不厚道,带他进来这行,他够狠,常把人打得半死,仅是打得半死。

  他是贼,不是杀手!

  唯一一次见血入魂,害他到现在都睡不好觉。

  汪新元的嘴角掠过水滴,他以为是冷汗,却原来是眼泪。

  季正雄到底对他下手。

  汪新元几乎没有反抗。

  他眨了眨眼睛,以为是眼泪,没想到是雨水。

  季正雄妥善往河里抛下两具尸体后,开始抽烟。

  汪新元奄奄一息,手枪躺在三五米开外的地方,没上膛。

  季正雄又抽了根烟,手指微微颤抖。他神色罕见纠结的思索了片刻,顺起地上的枪支,而后冒雨走向他。

  “我有个问题问你。”

  他其实有点在意,汪新元曾有机会朝他开枪,却一直没有开枪。

  “手作仔说,我是他们的超级偶像。”汪新元八竿子打不着的说了一句话。

  季正雄皱起眉头,没太理解。

  汪新元嘴角带笑,声音越来越弱:“你是我的超级偶像。”

  “……”

  06

  汪新元从小时候就跟着一个老贼长大,贼汉子一天到晚正事不干,养了一群扒手给他赚钱,汪新元就是其中一个。

  不同于其他小孩,汪新元从小就长得讨人喜欢,所以下手率特别高,即便被人发现,总有机会逃脱。

  贼老汉因而对他格外苛刻。他十几岁,季正雄的“贼王”名头冒了出来,老汉便时常拿“季正雄”当“别人家的孩子”做“榜样”挤兑他,自己偏偏是个最没本事的老赖,抽烟、酗酒、骂人、打架,无恶不作。

  汪新元怀恨在心,成年那日偷走了老汉辛辛苦苦攒下来的“养老费”,为“创业”第一桶金,生生把老头子气死了。

  “我只是拿回我应得的。”汪新元恩怨分明地想。恰逢季正雄又上了新闻,轰动全国的杀人案。

  “真有种啊,”有马仔称赞他“做贼做到这份上,太猖狂了。”

  汪新元不耐烦地喝他:“闭嘴啊。”

  倒不是良心发现,而是早已潜移默化,将季正雄摆在了一个奇妙的位置上。

  “我要当贼,绝不当默默无闻的贼。”他年轻气盛的对着电视里的贼王发誓,一定要闯出一番事业来。

  然而生活太过苟且,除了打劫时候嚣张跋扈,绝大多数都在苟且偷生,因为有案底,到那里都是过街老鼠,半点滋味也无。

  他的兄弟们则不同,一个个活的市井而快乐,娶妻的娶妻,嫖娼的嫖娼,唯独他,找不到生活的意义。

  非要说意义,便是问心无愧的睡上一觉。

  他想,这世界上,只有另一个贼王能体会他的心情。

  自古便有“王不见王”的说法,对季正雄,汪新元从来没想过碰见,更没想过合作。

  直到有一天,他打开那扇门,见到了“贼王”。

  喜悦、忐忑、惊吓、恐惧,还是别的什么,他落荒而逃,终于去而复返。

  汪新元对季正雄告白:“你是我的超级偶像……”

  你让我真正的沉睡了。

  07

  “傻仔。”

  季正雄眼神复杂,他端详着雨中的“尸体”,陷入了某种抉择。

  他并非感性的男人,也并非爱汪新元爱的无法自拔,否则不会这么不留情的下手。

  “最后一单”从来就意味“死亡”。

  知道他身份下落的所有人,都要死去才好。

  汪新元一个炮友罢,和那两个丢到海里喂鱼的没什么区别,只不过格外的合作和懂事……

  季正雄对“听话”的人总是很恩待的。

  比如让他安乐的死去,或是最后一个死去。

  “还有什么要说的没有?”季正雄问他遗言。

  汪新元费力的看季正雄看出重影,再也撑不住,眼皮子一阖,只留下两个字:“睡觉……”

  这真是让人打消杀意的话。

  他确信汪新元活着也不会供出什么。

  季正雄“呼”了口气,收了他的枪,将遍体凌伤的汪新元抗在肩上。

  “从今往后,世界上不会再有再有贼王,也不会再有季正雄。”

  雨越下越大了,季正雄拎起珠宝袋,侧头看向睡的安详的男人。

  “更不会再有汪新元。”





  【END】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        《追虎擒龙》彩蛋——

        陈克:“你有没有见过贼打劫,先写报告再去打劫?”

        白松安:“我们不是贼!!!”

        此时,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导演拿出了《树大招风》和《犯罪现场》剧本——

        陈克:“噢——是么,正雄老哥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白松安:“……是的,我的新元老弟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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